建湖73名“就业困难人员”公示|视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建湖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下列失业人员被初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2月10日0时至2023年2月20日12时)。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告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建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515-86213694

附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

建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3年2月10日

来源建湖e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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