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江西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正式公布,赣州市石城县名列其中,标志着该县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石城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连续多年名列全市前茅,连续10年获评全省信访“三无县”。
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进程中,石城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资金保障、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效益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资金足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2023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经费和物资配备达到整体创建工作要求。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首创首成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强化拨付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突出轻重缓急,充分研究、合理规划、重点投入,在项目安排、经费测算、评审论证、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加快工作进度,强化服务要素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实施。截至目前,琴江镇、高田镇、赣江源镇和木兰乡等4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质效管控。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手抓经费保障,一手抓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防止资金沉淀闲置等行为。加强重点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目前,石城县共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5979人(其中骨干7693人),全县共有调解组织166个,调解员860名,连续11年获评全省信访“三无县”。2023年以来,“实诚人”矛盾纠纷(信访)联调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307批769人,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80万余元,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大部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强化事后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制建设绩效评价,对9个法制建设类项目462万元开展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法制政府建设整体开展重点绩效财政评价。